时间:2025-01-07 浏览量:
6月4日,记者从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召开的《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消防安全宣贯会上了解到,该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今后不管是在小区里还是城市里,乱停放电动自行车以及乱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都将面临警告或罚款。
近年来因飞线充电、过度充电和电池短路等原因造成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屡次发生,而从9月1日起,南宁市将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有更规范的要求。
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陈裕:不得在建筑内的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不得在没有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另外, 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违反安全用电要求乱拉电线和插座充电;使用老化、破损的蓄电池、充电器、插座等问题的,将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单位或个人进行罚款。
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陈裕:对违反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对个人可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处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举报电话:96119
为更好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消防部门希望大家关注公共消防安全,积极发现身边的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举报。
来源丨广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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