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1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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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提问:
你们知道什么是涉行为类执行吗?
来 来 来
小编告诉你
涉行为类执行是指在义务人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特定的行为时,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和完成该行为。
主要涉及腾退房屋、排除妨碍、返还土地、房屋过户等案件类型。
通过下面这两个案例咱们来更直观的了解涉行为类执行
水沟记
案情简介
2016年,程某乙在翻建房屋做路面硬化时影响到了程某甲的房屋排水,程某甲遂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判决,程某乙应在排水通道处为程某甲恢复宽25公分,深25公分的出水通道19米。判决生效后,程某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某乙情绪激动,不愿履行。
经邀请亲朋好友、村组干部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程某乙同意开挖水沟,执行团队立即组织双方商定了完善的施工方案。
执
行
现
场
11月7日,执行团队负责人万筱带领团队成员和施工人员来到开挖水沟的执行现场,全程监督。
PO上我们执行法官当天的午餐(小编心疼一秒钟~)
腾房记
案情简介
2008年7月8日,潢川县汇玉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被本院依法宣告破产。为了解决职工养老医保问题,该公司职工要求处置其公司财产,公司办公室及厂房被该公司部分职工及他人长期侵占,拒不腾出房屋。该公司破产清算组依法通过诉讼诉请四名被告腾空侵占房屋。潢川法院经审理后作出裁定,要求四被告腾空房屋。裁定生效后,四名被告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2017年10月23日,该公司破产清算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月16日,执行局局长李忠带领团队成员来到潢川县汇玉电器有线责任公司,集中执行四起涉破产企业腾房纠纷。
居住在第一处和第二处房屋的被执行人不在家,前期已与被执行人进行协商,其答应腾空房屋,经电话与其联系,确定家中没有贵重物品及私人物品后,执行干警查封房屋。
执行干警帮助居住在第三处房屋的被执行人腾空房屋。
前三处房屋腾的挺顺利,大家都挺高兴。可是居住在第四处房屋的被执行人情绪很激动,扬言要点燃煤气罐,李忠局长耐心地做着释法说理工作,安抚被执行人的情绪。
为了避免出现意外事件,执行干警张贴限期搬离公告后,暂时收队。
腾房记第二季
11月21日,经执行法官耐心调解,被执行人答应搬离,执行干警顺利将第四处房屋查封。
申请执行人当场写了结案证明。至此,四起涉破产企业腾房纠纷执行案件全部执结。
法律小课堂
涉行为类执行和财产类执行有什么区别?
首先涉行为类执行更加抽象,不像财产类执行有具体的数据、金额,涉行为类执行需要多方考虑,如何执行,执行的程度和限度等;其次涉行为类执行更加困难,双方矛盾更容易激化,更需要被执行人配合;最后涉行为类执行具有反复性,财产类执行是财产从被执行人转到申请执行人一方,一旦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就得到了维护,但涉行为类执行不同,被执行人容易反悔,执行变数较大。
对涉行为类执行一般采取哪些措施?
罚款、拘留、代履行、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
法院遇到涉行为类执行案件怎样处理?
潢川法院的主要做法:一是前期做好应急预案。由于这类案件双方矛盾较深,容易激化,甚至引起突发性事件,需要执行法官在前期做好大量准备工作,制定最合适的方案。二是采用以说服教育促进自动履行的方式。执行人员深入了解当事人的思想状况、争议焦点和难以执行的真正原因,准确把握说服教育的时机和方式,排除心结,化解矛盾。三是以强制措施为后盾。若被执行人经多方工作仍不履行,我们将对其采取罚款、拘留、代履行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潢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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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ZCY
终审:用心若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