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15 浏览量:
中华文字博大精深,一字多音,一音多字,一字多意,巧妙运用文字有时可以画龙点睛,让品牌在琳琅满目的品牌之中脱颖而出,获取流量!
不过,化用如果不得当,则有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近日,有网友在广州东站发现,一家卤味店铺“禽始皇”将秦始皇中的“秦”改为“禽”作为品牌使用,引发热议。
视频内容显示,“禽始皇”的招牌上还有一只黄色鸭子戴着冠冕的图案。
一些网友认为,这种谐音梗玩法,感觉十分不恰当,一代君王竟然被比喻成一只鸭子,这无疑是对历史名人的抹黑,让人反感。
公开资料显示,禽始皇食品是由深圳市禽始皇烤卤有限公司生产的卤制肉类专属产品,该公司创建于2004年,主要生产特色肉禽类烤卤食品,如:酱板鸭、酱卤鸭脖鸭脚等。
禽始皇公司于2010年开始,在多个类别布局“禽始皇”商标,已有部分注册成功。除了禽始皇公司以外,广东某酒业公司、山东某生物工程公司均申请过“禽始皇”相关商标。
那么历史名人姓名是否可以进行商标注册申请?这种谐音的方式是否侵权?
实际上,通过检索可以发现,使用历史名人为自己的品牌或门店“背书”的还真不少。
“李白滇臊子米线”“薛涛茶艺楼”“薛涛鱼鲜馆”……据媒体统计,在全国各地,很多历史名人都被抢注了商标。
不得不说,历史名人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注册热点。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上搜索“李白”的关键词,显示检索出1402件商标,包括李白的月光、李白洗鞋、李白小世界、李白爱肥肠等多种商标名称,其中有些已经注册,有些等待审核、有些被驳回。
也就是说,把历史名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这件事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能否注册成功,需要进一步判定。
但是合法不等于合理,特别是一些剑走偏锋打擦边球的商家。
针对网友们对“禽始皇”的质疑,陕西省知识产权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黄菁茹表示,为了打响品牌,商家可能会采取一些有噱头的方式,但这样的谐音梗不仅格调不高,还可能引起公众的不满,甚至被商标局和市场监督局认定为违反社会主义公德和存在不良影响。
总而言之,历史文化名人是一个民族的宝贵财富,对于一些滥用历史名人姓名或用作不正当利益、恶意曲解的情况,需要进一步引导和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以秦始皇为创意核心的商标并非只有“禽始皇”。
2004年,太极集团曾在第29类和第31类上分别注册了“禽食蝗”商标,并在2006年获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