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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赵镇、五凤镇、白果镇、隆盛镇、云合镇场镇道路交通秩序,切实加强机动车临时停车秩序的管理,营造安全、有序与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赵镇、五凤镇、白果镇、隆盛镇、云合镇场镇道路内凤仪街、韩滩路、河坝路、河畔路、黄桷桠大道、回龙路、汇龙路、 江北路、江城路、金凤路、金沙南路、金阳路、莲花路、龙洞路、龙王路、栖凤北路、青果路、双辉路、顺江路、塘坊路、新隆路、新平路、学道路、迎宾大道、玉龙路、云桥路、畅达路等27条道路施划禁止停车线,对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二、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通过对涉嫌违法停放的机动车拍照记录,经审核认定违法停放后,依法给予10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依法拖移车辆。
三、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机动车停放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车辆行经上述路段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库)。
本通告自2018年11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金堂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