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28 浏览量:
被 执 行 人:管振涛
身份证号码:4123231981XXXX2092
家 庭 地 址:河南省民权县六合锦园二期
基 本 案 情:原告李某与被告管振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民权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豫1421民初209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管振涛自判决书生效后7日内偿付原告李某房屋装修费16000元及利息,如未按本判决制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逾期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在履行期届满后,被告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李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该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管振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告;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我院举报。
联系人:杨法官
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0-8589111
民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